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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80005
- 處分日期
- 2021/08/26
- 違規日期
- 2021/06/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L9703279)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9臺中市廢甲清字第0028號),經本局110年6月10日派員稽查,現場有貯存1,190公斤D-2201(以PET為片基材質的廢攝影膠片),惟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登載貯存場或轉運站,前述貯存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