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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立醫院(委託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經營)

文號
40-106-0401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4/24
違規日期
2017/02/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醫院設置於臺南市東區崇德路670號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2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院廢水處理程序之有機污泥未依規定申報產出、清除、處理等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東區崇德路六七○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東區崇德路六七○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