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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香臭豆腐

文號
30-111-080005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2/08/19
違規日期
2022/06/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作為,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傳香臭豆腐,從事食品製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29日派員稽查,該工廠豆腐製造所產生之作業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埤子頭大排),於上游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為懸浮固體:20.2mg/L、生化需氧量:50.6mg/L、化學需氧量:116mg/L,於排放口採集水樣檢驗,其檢驗結果為懸浮固體:2,640mg/L、生化需氧量:8,540mg/L、化學需氧量:22,200mg/L,經比對上游與排放口之水質檢驗結果,排放口之水質明顯有影響水體品質情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新港鄉埤子村埤子頭五四之三○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新港鄉埤子村埤子頭54之30號
統一編號
3774003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