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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3-108-11000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9/11/04
違規日期
2019/10/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發包之「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期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P108P12025-1),經雲林縣環保局於108年10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現場圍籬未涵蓋全區域,物料堆置裸露地表及工地出入口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扣點合計32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永靖鄉五汴村中山路三段一九一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期廠房新建工程)工區
統一編號
7050039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