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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國畜牧場

文號
41-106-11013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11/10
違規日期
2017/10/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10月11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場係從事豬隻飼養作業,使用廚餘飼養豬隻,稽查當時見貴場廚餘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及水溝。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五興里七八之二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五興里78-2號(榮國畜牧場)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