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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22
- 處分日期
- 2018/06/12
- 違規日期
- 2017/12/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2月13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人員,至高雄市前鎮區擴建路5-1號(友聯儲運股份有限公司貨櫃集散站)會勘貴公司報運進口貨物「IRON STEEL SCRAP、COPPER SCRAP、ALUMINUM SCRAP」一批(報單號碼:BE//06/435/J2320),經查驗結果有夾雜廢壓縮機共8.92公噸,屬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混合五金廢料(不含塑膠、橡膠或油脂之壓縮機(代碼:D-2505)),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入該批貨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鎮北里復興四路一二號六樓之七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擴建路5-1號(友聯儲運公司貨櫃集散站)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