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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10020
- 處分日期
- 2017/11/16
- 違規日期
- 2017/07/27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於106年07月27日至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0151)現場稽查,發現感應電爐爐碴(石)(代碼:R-1204)及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代碼:D-1099)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光復南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光復南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