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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氏科訊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5002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5/14
違規日期
2018/03/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106年7月至107年1月廢切削油(液)(代碼:D-1704),誤將每月使用量申報為每月產出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里和山路四七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路471號
統一編號
974130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