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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03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3/02
違規日期
2020/01/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山上廠從事成品布、加工紗、追撚紗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染整理程序(M01)」(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392-05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1月14日派員督查,現場發現印染整理程序(M01)之製程有2套錫林烘乾機操作中,惟其未登載於許可證內容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廢氣淨化循環系統(A01)操作電壓現場數值為8.5kV,不符許可(10~25kV)且未在10%容許差值內,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二五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二五六號
統一編號
2281799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