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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90025
- 處分日期
- 2020/09/23
- 違規日期
- 2020/08/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查獲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堆置水泥袋、木材板及塑膠於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貴商號於109年11月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軍功里一新一街三○巷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豐新段879-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