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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60021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違規日期
- 2021/01/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0年1月15日10時43分許前往本市柳營區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357、354、354-1地號巡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正以破碎機進行混凝土塊破碎,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一項次十七及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東昇里柳營五一六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357、354、354-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