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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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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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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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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6-07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7/06
- 違規日期
- 2017/06/23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裸露地表:實施面積未達標準(1級:80%, 2級:5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一段九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西濱快速公路54K+320~60K+312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