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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20004
- 處分日期
- 2022/02/10
- 違規日期
- 2021/09/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60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廠(地址:宜蘭縣冬山鄉自強路36號)從事水泥製造作業,違反規定時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在案(證號:宜縣環水措字第10094-01號),惟貴廠於廠區外(寶虹水泥公司廠區)逕自設置一沉砂池(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將未經妥善處理之製程及逕流廢水,經沉水馬達及專用管線繞流排放至承受水體(林吉記圳),且其排放水質經現場量測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11.28,限值:6~9),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2日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之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601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自強路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自強路三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