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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1/19
- 違規日期
- 2021/11/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12月6日派員督查貴校所辦之本市南區「臺南市南區志開實驗小學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採購案」(管制編號:D110D21022-4)發現缺失如下: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有加壓沖洗設備清洗,扣10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1、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南門路二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公英段1153-1、1153-4、1195、1195-1、1195-3、1195-7、1196、1196-6、1197、1197-2、1198-6~-7地號共12筆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