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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70006
- 處分日期
- 2022/07/27
- 違規日期
- 2022/07/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本案發生時領有之許可證字號:106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40號),並登載無貯存場或轉運站,惟查貴公司110年3月3日以所屬清運機具轉運(車號929-QR轉運至車號KEE-7587)後進入本局水肥處理廠,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證內容辦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西安里光明路一三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西安里光明路一三六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