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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陸橋鳥獸狗店

文號
41-106-06172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6/15
違規日期
2017/03/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鹽埕區新樂街二二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鹽埕區中山里新樂街226號屋前
統一編號
7984204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