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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碳煙廠

文號
40-106-02003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2/20
違規日期
2016/08/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8月12日派員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廠查核,貴廠產出之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貯存於廠區大門旁停車場,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四路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四路1號
統一編號
0438211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