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首頁
-
高雄市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9-070017
- 處分日期
- 2020/07/06
- 違規日期
- 2020/05/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D-1801、D-0899)109年5月28日自行清除(車號:Z2:325)至本局南區垃圾焚化廠(聯單編號:E47A797510900407),經該廠平台檢查,發現載運之廢樹枝樹幹(頭)長超過長30公分X直徑超過20公分,部份遣返,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貴公司委託處理該批廢樹枝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