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6-080005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8/07
 - 違規日期
 - 2017/05/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4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原廢(污)水未經處理前水質含有總鉻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應於調整後1年內完成核定設置廢(污)水處理甲級專責人員,貴公司未依規定於105年5月19日發布1年內(106年5月20日)前完成廢(污)水處理甲級專責人員設置。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設置甲級廢(污)水專責人員之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拔林里拔子林八三之四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拔林里拔子林八三之四三號
 - 統一編號
 - 23678186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