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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3/02
- 違規日期
- 2019/12/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作為,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今日依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發文字號: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842205600號函之後續辦理。2.巧新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P4607495)於上開時段至本局說明,經該公司事業代表○○)所檢附之發票(RR75538271)買受人:皆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公文內容相同,且提供近半年廢鋁出售紀錄表及業者代表○○)表示確實將廢鋁(R-1304)由皆豪公司使用,惟皆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未領有再利用登記檢核資格,巧新公司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本局將依法告發。3.本局已告知業者代表若有疑義,請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雲科路三段八二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李雲科路三段8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