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1-060022
- 處分日期
- 2022/06/16
- 違規日期
- 2022/04/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5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露天燃燒案,本局派員於旨揭時間抵達仁武區後安里後庄巷54號(高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現該處有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周界,嗣經人員進入貴公司內查察,經查貴公司從事熔鐵作業,進行灰鐵鑄造程序,原應由熔鐵爐溶解時預收集廢氣經管線送至防制設備(1台旋風集塵器、2台袋式集塵器)處理後排放,惟該熔鐵作業區未有效收集,從廠房自然通風口及廠房頂端之鍋爐逸散,本局人員於工廠周界(觀察處:後庄巷56號外沿線)巡查發現確實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非水蒸氣)散佈於環境中,造成空氣污染,本局人員現場並拍照錄影存證,前述行為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5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後庄巷五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後庄巷5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