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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20023
- 處分日期
- 2019/12/09
- 違規日期
- 2019/09/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8年9月12日報運出口「IRON WASTE(SCRAP)」1批,惟經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於108年9月18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勘,經查驗結果該批出口物非屬「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惟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即逕行報運出口。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7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小埤里工業路二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高雄港118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