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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20-109-06003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6/10
違規日期
2020/02/2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熱定型機(E002)產生之廢氣,於進入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處理前,即逕由輸送管線破損處逸散,未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1之1號
統一編號
4393456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