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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28
- 處分日期
- 2024/09/19
- 違規日期
- 2024/07/2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4724-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29日派員稽查,經會同貴公司人員至廢水處理區勘查,發現貴公司未依排放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缺失如下:(一)有1支三通管線(來向為T01-6接觸曝氣池)連接至放流管中與許可文件流向不符。(二)中間槽(T01-3)與接觸曝氣池1(T01-5)中間連接1支三通管線,與許可文件流向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新坡里中山路二段三九巷九五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新坡里中山路二段39巷95號1、2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