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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1-040004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違規日期
- 2022/03/01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3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11年3月1日派員查獲貴公司所屬竹南廠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氯、氟、磷化氫』其貯存場所已變更且未依規定設置公告板。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3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及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9款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2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二段六五號一一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