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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70018
- 處分日期
- 2024/07/23
- 違規日期
- 2024/05/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領有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乙級裂解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稽查時會同現場人員查核,部分運作中,查現場油品槽有10顆,申請資料8顆(T001~T004,T011~T014)、E005暫存區暫存槽有與許可流向不符的2條管線連接至L001非灌裝區之成品桶槽且現場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並導入防制設備、E002裂解作業區有3根製程釋壓裝置未列入許可及核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於113年10月8日期限屆滿前提出修正試車計畫書或M01操作許可證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頂庄村線工北三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頂庄村線工北三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