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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洋冷凍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6000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6/10
違規日期
2019/03/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03月22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78.6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永洋街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永洋街二○號一樓
統一編號
8201608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