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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6-06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6/19
- 違規日期
- 2017/02/21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6年1月20日本府召開臺南市政府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第1次會議所審計畫書中提出主張場址污染移除責任與四家無涉,與105年10月3日所召開污染改善研商會議結論相悖,是以,本府於106年2月13日以府環土字第1060157119號函限四家公司於106年2月20日前將修正後計畫提送至本府審查。106年2月17日以(106)世全字第1060217號函文陳述場址所堆置桶裝廢棄物致土壤污染與貴公司無關,並且未於106年2月20日前提出修正計畫書至本府審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第七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頂厝里二溪路三段二一一、二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69-26號旁空地(建國段0664-0000、0665-0000、0680-0001地號)、官田區新官田段0160-0000地號、官田區嘉南段0137-000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