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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華染織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11004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11/26
違規日期
2018/07/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現場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R-1107燃煤底灰露天貯存,貯存區廢水污染地面,且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統一編號
7317391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