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3-070009
- 處分日期
- 2024/07/09
- 違規日期
- 2024/05/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5月8日23時52分派員前往貴校農牧綜合教育園區周界下風處,依環境檢驗所公告異味污染源官能測定法採取試樣氣體1袋,經異味官能測定之檢測值為17(標準值1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4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九四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九四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