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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金企業行

文號
41-113-07021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7/16
違規日期
2024/05/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行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113年5月7日派員至本市仁德區大吉路147號對面貴行稽查,現場發現廢輪胎積水未妥善清理且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權十六街六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大吉路147號對面
統一編號
2643606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