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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30013
- 處分日期
- 2022/03/15
- 違規日期
- 2021/10/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第二廠查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601)壓差值為49mm水柱,且查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601)110年8月份、9月份及10月份之操作紀錄之壓差值介於20~50mm水柱(大多數壓差值為30mm水柱),未符合許可操作參數範圍60~250mm水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豐湖村乳姑山二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豐湖村乳姑山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