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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7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7/09
- 違規日期
- 2021/04/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勾稽「固定空氣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及「空污費網路申報及查詢系統」,發現貴公司109年度申報之原物料「接著劑」「乙酸乙酯」年使用量顯超過許可證登記之年核定用量達10%以上,經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現場提供實際之使用紀錄,確認原物料使用量與前述申報量相符無誤,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新北園路九、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新北園路九、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