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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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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30012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違規日期
- 2018/12/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事業廢棄物申報暨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申報資料辦理,並於107年12月5日至貴公司現場稽查,經查發現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電線電纜(廢棄物代碼:D-2601)申報清運聯單,(106年6月9日12.97噸,經查實際清運日期為106年6月10日,實際清運為D-2603計12.97噸),106年8月14日計8.48噸,實際清運D-2603計8.48噸、106年12月2日計7.35噸,實際清運D-2603計7.35噸、107年1月20日及107年7月28日均未申報清運聯單,實際清運量107年1月20日清運D-2603計8.32噸、D-2601計2.1噸及107年7月28日清運D-2603計12.25噸,另查廢光纖電纜(廢棄物代碼:D-2603) 於106年6月22日計4.79噸,實際清運為D-2601計3.15噸及D-2603計1.64噸,及其他物理處理法處理之混合五金廢料(廢棄物代碼:D-2527)委由台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除,惟將其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帳號及密碼委由台亞公司進行網路申報作業,經比對該事業106年至107年申報資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三重里中興路一段一五三巷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三重里中興路一段一五三巷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