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7-110001
- 處分日期
- 2018/11/01
- 違規日期
- 2017/05/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6年5月5日向關務署基隆關五堵分關報運進口日本產製TIN SCRAP一批(報關單號:AW/06/514/S0158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勘驗結果,該批貨物外觀為塊狀及粉狀,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應依規定取得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始得輸入,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許可逕自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文化里復興路一六八號五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桃園區文化里復興路一六八號五樓之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