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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80024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違規日期
- 2019/09/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5日及5月12日追查棄置廢棄物於臺南市關廟區深坑子1114號土地(臺南市關廟區南雄路一段516巷內)之清除業者,發現澤瑋公司負責人劉政達108年9月28日至109年3月2日承攬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由其本人及該公司司機劉耀鴻駕駛072-UG、KEF-2069車輛、貴公司之司機劉政園駕駛139-SH車輛清除廢木材混合物至前述土地棄置,貴公司未依核准之許可文件清除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順安路二七五巷一五六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深坑子1114號土地(臺南市關廟區南雄路一段516巷內)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