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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昇畜牧場二場
- 文號
- 40-113-03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3/27
- 違規日期
- 2022/10/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10月9日12時5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場畜牧場(旭昇)二場,進場查看,場內未飼養禽畜,於空地發現數包肥料袋等內有發現疑似病死鴨,並在旁發現燃燒後之餘燼內發現約3-4隻疑似鴨隻屍體及鴨毛,現場由一名管理者在場,因肥料袋裝鴨隻等未委託合法清運業者,自行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2.可於文到7日內提出陳述逾期視同放棄3.本案於12時24分通報1999,請相關主管權管單位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客厝村客厝一八二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客子厝段1036、1037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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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