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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8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8/04
- 違規日期
- 2017/01/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勒令停工,並廢止排放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76-03號)
繞流排放廢水中含總鉻部分,涉犯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行政刑罰規定,環保署中督隊已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後續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46條之1規定裁處貴公司新臺幣6萬元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里中興路一段二六巷六六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里中興路一段26巷66-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