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6-08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8/04
 
            
            
                
- 違規日期
 
                - 2017/01/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勒令停工,並廢止排放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76-03號)
繞流排放廢水中含總鉻部分,涉犯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行政刑罰規定,環保署中督隊已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後續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46條之1規定裁處貴公司新臺幣6萬元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里中興路一段二六巷六六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里中興路一段26巷66-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