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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00009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違規日期
- 2018/08/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物料堆置場內瀝青刨除物料堆置未設置或採行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防塵網或阻隔牆圍封、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噴灑化學穩定劑或設置自動灑水設備等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缺失達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第5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北山段一二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北山段121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