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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80062
- 處分日期
- 2024/08/30
- 違規日期
- 2024/07/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 年7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現場製程設備使用潤滑油,惟潤滑油未登載於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是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3年8月7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3年9月13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中正路一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五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