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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違規日期
- 2021/08/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廠(地址:宜蘭縣蘇澳鎮頂安路2號)從事化工業,於109年1月至5月及10月至12月廢水排放量分別為8,750CMD、6,326CMD、6,953CMD、9,318CMD、5,865CMD、5,371CMD、6,480CMD及8,558CMD,皆已超出該廠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最大量(每日最大量169CMD,每月最大量5,239CMD(以31日計算)),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20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7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安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安路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