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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10002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違規日期
- 2020/09/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會同代表人現場稽查,該公司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2.許可府環空操證字第P0864-02號,登載之堆置場X201核定面積300平方公尺,現場量測約為430平方公尺,堆置場X202核定面積200平方公尺,現場量測約為184.8平方公尺,其中堆置場X201,現場堆置已超過許可核定面積。3.許可證府環空操證字第P0857-04號,登載之堆置場X001核定面積750平方公尺,現場量測約為1174平方公尺,堆置場X002核定面積750平方公尺,現場量測約為899.6平方公尺,2堆置場皆超過許可核定面積。4.綜上,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請業者儘速依法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東明里成功路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將軍1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