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110015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違規日期
- 2021/08/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土城廠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其貯存容器未標示貯存日期、數量,亦未於貯存設施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和平路二四巷八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4巷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