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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50009
- 處分日期
- 2017/05/04
- 違規日期
- 2017/04/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於106年3月30日派員至本市鳥松區大腳腿段1205地號農地查核,發現現場堆置大量廢棄土方(含少量木材、塑膠),並發現有一大貨車(車號:187-5F)載運廢棄土方至上開地點進行傾倒,惟該車未隨車持有載明該廢棄土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9條第2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57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萬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永芳里永芳路四八之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大腳腿段120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