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6-080021
- 處分日期
- 2017/08/14
- 違規日期
- 2017/04/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上述時段前往貴行位於仁武區竹東路88號對面堆置場(竹後段928-3、928、934、811-1地號)查察,於堆置場下風處(風向:西南西;風速:5.4m/s)發現明顯腐臭異味,經查為同年4月17日堆置之骨材粒料未清除乾淨殘留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巷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殿街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東路88號對面堆置場(竹後段928-3、928、934、811-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