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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長畜牧場

文號
30-104-040003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5/04/14
違規日期
2015/02/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2項之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一計算結果(如附件裁處罰鍰額度計算表),應裁處罰鍰新臺幣2萬2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頭城鎮新福成段○九一三地號,新福成段○九二三地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頭城鎮金面里金面路189-1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