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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10035
- 處分日期
- 2018/01/25
- 違規日期
- 2018/01/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7年1月18日1時32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石化三路(石化三橋上)稽查時,於貴公司石化事業部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本市林園區石化三路石化三橋上,廠區東南側圍牆外),發現貴公司石化事業部廢氣燃燒塔有明顯燃燒火焰及產生粒狀污染物情事,嗣進廠查察,發現輕油裂解程序(編號:M04)自1月10日起進行啟爐作業,於1月17日21時30分因第二丙烷分餾塔壓力異常上升,疑似冷凝器(編號:E1419)殼側冷媒漏進管側(丙烯漏進丙烷系統),因丙烯壓力較高,造成製程壓力異常而緊急停爐,製程內氣體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201)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並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