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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80016
- 處分日期
- 2021/08/09
- 違規日期
- 2021/07/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3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非製程程序D-1801、屠宰作業程序D-0199於109年10月至110年1月申報質量不平衡,屠宰作業程序R-0111、R-0112於110年1月申報質量不平衡,R-0908於109年8月至110年1月申報質量不平衡,另廢水處理程序D-0199於109年10月至110年1月申報質量不平衡。以上違規事實,經本局110年4月16日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告發,並限期110年6月30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7月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申報廢棄物產出及貯存情形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1-010029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昌隆里東勢寮一之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昌隆里東勢寮一之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