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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00013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違規日期
- 2018/07/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次為會同縣府水利處、建設處、本局空噪科及水保科辦理聯合稽查。2.經查該公司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其公司登記資本額為250萬,已達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列管,且依該公司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資料所示該公司亦有產出污泥,惟查該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營運。3.上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依法告發並限期改善。4.已告知業者違反上述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5.以上內容經業者代表葉欣蓁確認無誤。6.以下空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林內鄉坪頂村清水溪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林內鄉坪頂村清水溪1-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