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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70012
- 處分日期
- 2021/07/27
- 違規日期
- 2021/06/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0年6月5日17時0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孔鳳路293巷71弄53號旁稽查時,於該址周界外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經查係貴公司於廠房內利用台車燃燒廢棄物(鐵桶、塑膠袋、玻璃瓶、廢紙、廢木材及木屑等),惟未設置適當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從廠房屋頂及縫隙飄散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中路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孔鳳路293巷71弄5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